分红险收益低于“承诺”;,两客户状告保险公司
闵女士、杨老伯先后听信保险代理人员宣传保险红利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说法,购买了分红型保险。哪知事实并非如此,两人遂状告保险公司,要求退保。近日,静安法院对这两起案件分别作出判决,闵女士、杨老伯均败诉。
听信推销红利却低于预期
2008年12月,闵女士在住家附近的某银行办理存款时,恰逢保险公司业务员在大厅推销保险理财产品。在业务员的介绍和劝说下,她购买了一款分红型保险产品,支付保费2万元。
闵女士事后回忆,保险公司业务员曾郑重承诺,年终红利高于银行存款利息,中途急需用钱可以退保,退保时还可以得红利。保险公司在年终会邮寄红利通知。2009年底,闵女士果然收到了红利通知书,却发现实际红利跟保险推销员介绍的预期情况大相径庭,遂打起官司,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2万元、支付年度保单分配红利1211.76元及停车费、汽油费、查档费等170元。
保险公司称,闵女士在收到保单后有10天的犹豫期,逾期不退保即视为接受、认可,时隔1年多,闵女士以违约为由要求退保的理由不成立。
经法庭调查,闵女士在投保时曾签署《银代保险专用投保书及授权声明》,说明她阅读并理解了投保险种的相关内容。同时法院认为,闵女士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保险公司有违约行为,遂判决闵女士败诉。
声称被骗保要求退一赔一
2005年2月5日,年近七旬的杨老伯到小区附近的某银行存款,经不住保险业务员的热心推销,购买了一款人身保险,保费3万元。
今年8月,杨老伯向法院诉称,当时保险业务员口口声声称,这款保险的预期年化利率比银行高1-2倍。几天后,他曾对该保险产生怀疑并要求退保,业务员坚持说是预期年化收益很好的项目,结果退保未成。一年后,他发现不但自己没有享受到分红,反而被扣掉2175元费用,遂多次找保险公司要求退保。对方答复会在5年后补偿初始费用和全部利息。
今年2月,杨老伯再次前往保险公司查询,发现到手的本利合计34157元,远低于业务员当初承诺的预期分红。
杨老伯认为,保险公司欺骗投保人签约,遂要求依据消法的规定退一赔一,并按照活期预期年化利率支付利息9000余元。
法院认为,杨老伯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保险公司有欺诈行为,否则也应在法定的1年期限内提出退保,杨老伯身为大学退休教师,理应具备表达自身权利的能力。由此判决杨老伯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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