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区别
1、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伤害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三者缺一不可。
2、致害物是直接造成伤害的物体或物质。没有致害物,就不可能构成伤害。侵害对象是致害物侵害的客体。侵害事实是致害物以一定的方式破坏性地接触、作用于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保险。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
6、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下落不明满4年的、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
7、责任期限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实际上是确定残疾程度的期限。
8、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
9、我国目前开办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保险、索道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游泳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型电动玩具游客意外伤害保险等,均属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1、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
2、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既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它是健康保险的主要内容之一。医疗费用是病人为了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用,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医疗保险就是医疗费用保险的简称。
3、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
4、医疗保险的主要类型:常见的医疗保险主要有普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手术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
5、普通医疗保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治疗疾病的一般性医疗费用,主要包括门诊费用、医药费用、检查费用等。
6、住院保险的费用项目主要是每天住院房间的费用、住院期间医生治疗费用、利用医院设备的费用、手术费用、医药费等。
7、医疗保险的常用条款主要有免赔额条款、比例给付条款和给付限额条款。
8、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当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减少收入,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给付保险金。
9、给付期限可以是短期也可以是长期。短期补偿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在身体恢复前不能工作的收入损失;长期补偿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残疾而不能恢复工作的收入损失。
10、免责期间是指在残疾失能开始后无保险金可领取的一段时间,既残疾后的前一段时间。免责期间类似于医疗费用保险中的免责期或自负额,在此期间保险人不给付任何补偿。
11、完全残疾一般指永久丧失全部劳动能力,不能参加工作以获得工资收入。
12、全残:在致残初期,如被保险人不能完成其惯常职业的基本任务,则可认定为全残或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13、部分残疾是指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14、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的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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