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提高股权投资比例
股权比例也是衡量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之一。该指标同时也表明债权人投入的资本受到股东权益保障的程度,或者说是企业清算时对债权人利益的保障程度。近期,在13项保险新政(指征求意见稿,下同)中,保监会还对保险机构股权投资以及不动产投资进行了松绑。
根据《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征求意见稿5),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由不高于该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调整为10%;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由不高于该公司上季末总资产4%调整为8%,两项合计不超过该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其中,账面余额不包含保险公司以自有资金直接投资保险类企业的股权。
对于保险机构投资股权的范围,增加省级或者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核准的能源、资源企业。
此外,保险资金可以间接投资股权形式,投资农业发展基金、养老产业基金和保障房基金。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或不动产,不再执行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的规定,上一会计年度净资产的基本要求调整为1亿元人民币。
一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管昨日特别解读称,“以前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多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并且需要备案,而这次新规增加了很多投资品种,而且比例较大放开。这些投资范围多为国家重点扶持行业。”
险企股权投资比例提高对于保险行业有重要影响。股权投资比例指标反映由债权人提供的资本与股东提供的资本以相对关系,反映企业基本财务结构是否稳定。按照股份制的办法,利润分配的原则一般是根 据入股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利益分配是各股权人的 最终目的。利益分配不仅是各投资人的回报,也是 股东贡献的体现。按股权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对相同 投资的投资人来说是公平合理的。但对技术投资和 资金投资这两个不同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来说是不公 平,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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