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707
人寿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原则 由于寿险是长期性业务,现在收取保费所建立的保单责任准备金要能够满足将来对保单持有人负给付责任,必须使资金保值和增值。因此,保险公司对寿险资金的运用显得尤为重要。要使寿险资金得到有效运用,必须遵循资金运用的基本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 寿险资金的运用必须保证其安全返还,这是资金运用的基本原则。因为寿险可运用资金的绝大部分是保险人对全体保户的负债,要在保险合同满期或保险事故发生时履行给付义务,必须保证资金的安全返还,否则,将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要使资金运用安全,应尽量增加投资的种类,使投资种类多样化,使风险得以分散,盈亏互相弥补。其分散的方法,可将资金投资于若干产业,而不集中于某一产业,分散投资于若干项目,而不集中于某一项目。 (二)流动性原则人寿保险大部分是长期业务,通常从保险费的初次缴纳到给付保险金,中间间隔长达数十年。因此,在这部分资金的运用中对流动性的要求要低一些。尽管如何,寿险公司的保险基金还是必须具有支付不同时期赔付的能力,一旦发生赔付,能够立即将资产兑现,而且必须保证资产的现金化不会产生价值的损失。寿险公司在经营中还可能出现特殊情况,如可能产生大量保户退保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公司有较强的兑付能力。从以上分析可看出,虽然寿险资金运用时对流动性的要求比非寿险低一些,但也必须适当加以考虑,长期性的资金来源不能只作长期性投资,而应有中期短期投资相互补充。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