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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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保险合同中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条款:如果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给付保单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涉及到保险合同未满期给付时的金额,值得关注和重视。
何谓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呢?通俗地讲,现金价值就是某一时点某一张保险单值多少现金。人寿保险的保险费可以简单地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保险公司的手续费,指该保险单需承担的保险公司营业费用;二是风险保障费,指用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赔付的费用;三是储蓄保费,这部分保费进入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系统实现增值。客户在购买人寿保险时,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后都附有一张或几张现金价值表(或称退保金表),显示保单在各年度的现金价值。也就是客户在保险合同期满前的各年度退保时,可以领取表中所列明的金额。一般而言,人寿保险单前三年的现金价值大都低于所交付的保险费,这是由于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大都集中于保险合同期内的前三年支出,三年以后随着储蓄保费的增值,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会等于或大于所交付的保险费并且逐年提高。
因此,如果客户在投保人寿保险后的前三年退保会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轻易不要采取退保的方式,可以采取到保险公司或银行进行保单质押的方式来融取现金。保险公司或银行会按照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一般为80%)来审核发放保单质押贷款。当然,如果您手持的是一份可以直接从保单账户中支取保险金的万能寿险合同,那么只要到保险公司的柜面申请领取保险单账户的部分或全部余额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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