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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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医疗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患病或意外伤害而在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或由于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而不能正常工作所导致收入的减少,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它实质上也是一种补偿保险。一是补偿被保险人因患病或意外伤害而在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二是补偿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而不能正常工作所导致减少的收入。因此,医疗费用保险作为一种补偿型保险,也是适用损失补偿原则的,即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保险金,亦即保险金的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有关第三类保单(又称第三领域保险),如短期意外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在保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可以豁免的情况下,即便责任人已经作出补偿,保险公司也不能以损失补偿原则为由而拒绝赔付。但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在条款中明确约定,从而为拒绝赔付提供依据。因为,医疗费用保险是指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而医疗费用是病人为了治疗外伤或疾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诊疗费及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检查等费用。从原理上来看,医疗费用的支出表现为被保险人个人财产的损失,因此,此类保险更多地具有财产保险的特征。那么,损失补偿原则就有获得适用的充分理由,即不能既从责任人处取得赔偿,又同时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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