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财保险基金的专项预算化管理
个人理财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从较广的层面上看,可分为纳入政府预算和不纳入政府预算两种。纳入政府预算的模式,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理财保险预算与政府行政预算溶为一体。一种是个人理财保险预算与政府行政预算分开。第一种情况下,显而易见,两类资金可能相互挤占,主要是积累的保险基金结余易为行政预算赤字提供资金来源。并且,结合经济周期运行分析后,更有扩大财政赤字的可能。第二种情况下,把个人理财保险预算纳入政府预算体系的同时,分别编制个人理财保险预算与政府行政预算,个人理财保险预算可称为专项预算。个人理财保险预算账户具体内容:
①即经济高涨时,个人理财保险基金筹资增加,支出相对减少,出现结余,可为行政预算提供资金釆源,政府支出增加,使经济过热。而经济衰退时,个人理财保险基金支出有刚性,而筹资减少,这时需要向行政预算筹资,更增加赤字压力。
②丛树海提出,个人理财保险预算称为政府账户,以区别于一般的政府预算或国家预算。 养老保险基金——形成机制,管理模式.投资运用托管银行和基金投资公司为框架结构,相互制约,以确保基金的安全。在成立社会保障银行的同时,另外组建个人理财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前者专司基金保管,后者专司基金投资。
通过对我国个人理财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作过研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有以下四种管理模式:一是由国家财政成立资金运用部或投资公司,直接管理运用。二是成立社会保障银行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公司。个人理财保险银行同个人理财保险机构的日常支付,同劳动、财政:一般金融机构、审计等部门相互联系,并监督基金的投资运作,保护基金的安全。个人理财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对基金投资管理自主决策,国家从立法角度规定不得随意挪用基金作为弥补财政预算赤字或政府其他收支目的。三是交由人寿保险公司管理运用,同商业性的寿险业务,分账经营、分账管理。四是交由民营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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