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理财保险制度一体化原则特色介绍

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家庭理财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家庭理财保险制度一体化,适应农村劳动力亦工亦农、离土不离乡的基本政弃和务工务农经商流动性大的特点;适应发展乡镇工业以工补农,逐步实现农工贸一体化的农村经济发展方向。在一体化的制度内家庭理财保险关系随人迁移,劳动者本身不会因流动而失去保障,有利于劳动力的流动和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从今后发展的需要看,一体化的制度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主要原则的特色是:对于集体补助,政府只确定基本的政策导向,即要求劳动者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对劳动者参加家庭理财保险予以辅助性质的补助,但对具体的补助比例或数额不作统一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化小补助的核算方式,由乡镇村企业或村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和发展需求来确定给予补助的比例或数额,并根据经济情况和发展需求的变化,自行进行调整,这样就适应了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类经济生产单位经营状况差别大,有时生产状况不稳定的实际情况。同时在实践中逐步放开参加家庭理财保险的交费年龄、时间、数额,并对个人帐户的基金按每年规定的增值要求分段计算积累和增值额,按停止交费时的积累总额确定领取标准,这样就适应了农村人口收入差别大,并且不稳定的状况。这两个适应,就使得家庭理财保险的做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灵活性。这些做法,是对个人理财保险一般来说雇员按工薪收入一定比例交费、雇主按雇员工薪收入一定比例补助的突破;这些特征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社会只+保险在中国农村实践的方法上的创新。在中国个人理财保险制度改革的发展进程中,就建立个人帐户的做法而言,农村起步于年,在全国开了一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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