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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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火灾保险的起源说法不一,大多认为有两个起源:一个是德国公营火灾保险的起源,另一个是英国商业性的火灾保险的起源。在中世纪,欧洲流行着许多对火灾、盗窃等进行救济的行会,也有专门对火灾损失进行救济的行会,但救济对象皆以社员为限,且多偏重于道义上的救助。如1591年汉堡酿造者组成火灾救助协会,凡加入者遭遇火灾时,既可获得建筑物重建的资金,又可以建筑物担保融通资金。此后由于各地火灾发生频繁,同类型的协会出现了很多。至1676年,由46个协会联合,于汉堡市组成了火灾保险局,成为公营火灾保险事业的先驱。其后,在柏林、科隆等市也先后成立了类似的火灾保险组织。1718年,在柏林设立了公营火灾保险所,并推广致全国各地。但这些公营的保险组织是基于政府财政上和行政上的需要而设立的,公众对火灾保险的作用并未真正理解,且业务经营也是原始的。
现代火灾保险起源于英国。1666年伦敦大火后的第二年,牙科医生巴蓬开办了第一家经营房屋火灾保险的商行。1680年,该商行由其他人出资加入,改组为合股公司,命名为火灾保险所,保险费以房租为标准,并按房屋的风险等级收取,木结构房屋的保险费为砖瓦结构房屋的两倍。此种按房屋的风险情形收取不同保险费的方式,是当今火灾保险差别费率的起源。稍后,英国又出现了友爱社、太阳火灾保险公司等火灾保险组织。最初的火灾保险,保险人所承保的标的是房屋,承保的风险是火灾,其名称反应了火灾保险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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