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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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代理人的保险知识的缺乏和单纯对佣金的追求,造成公司在展业的过程中对保单的某些条款说明不清,投保人在盲目的情况下投保,当发生保险事故后确定是否赔付时,常常会发生由于代理人的说明不清而产生的纠纷。财产保险中存在着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和重置价值保险,由于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对于这三种概念理解不深(更多的情况是投保人根本不理解这三种概念),造成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常常由于具体选择哪种方式作为理赔的依据而发生纠纷。
本部分所选案例,基本上反映了国内财产保险业实务中近20多年来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发展趋势。通过对这些案例分析、评价、对比和思考,可以完善读者的财产保险知识体系和结构,深化对财产保险基本概念与原理的认识和理解。第五章 财产保险基本原则本章的案例涉及财产保险基本原理中的保险原则问题。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可保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代位求偿原则和分摊原则等。
在实际案例处理中,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①财险合同保险费交纳条款约定对合同效力有着特殊的影响,并且经常在理赔环节发挥较大的作用;②在签定财产保险合同时和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循保险利益原则和最大诚信原则;③在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进行理赔时,要严格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其中补偿原则中的实际赔偿原则是财产理赔工作的核心原则,实际赔偿原则保证被保险人能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充分的赔偿,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赔偿应恰好能使受损标的恢复到事故发生以前的状态,赔偿额在保险金额内,以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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