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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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诚信原则除包括告知与保证内容外,还包括弃权与禁反言。
早期的最大诚信原则主要是针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而言,从而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始终处于不利的地位。从经济合同的公平原则出发,便产生了对保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弃权与禁止反言”内容,因此说,最大诚信原则内容包括了约束保险双方的规定。
弃权,是指合同一方放弃他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如保险人放弃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或保证义务丽产生的保险合同解除权。保险人的弃权,可以明示或默示形式表现。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它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事实上,无论是保险人还是投保人,如果任意弃权,放弃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都不能反悔。但从保险实践看,这一条主要用于约束保险人。
有关弃权与禁止反言的问题,多产生于保险代理人和投保人之间。保险代理入出于增加保费以获得更多佣金的需要,可能会不认真审核标的情况,而以保险人的名义签约,并收取保费。一旦保险合同生效(即使发现投保人违背了保险条件),就已产生了弃权行为,因为保险代理人本可拒保或增加附加条件承保。再从保险代理关系看,保险代理人是以保险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保险人承担。所以保险代理人的弃权应视作保险人的弃权,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不能解除代理人所接受的不符合保险条件的保单。达就是禁止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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