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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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经济合同都是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在意愿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而保险合同一般是由保险人提出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投保人只能在此基础上作出投保或不投保的决定,这就说明了保险合同的附合性。附合合同也叫格式合同或标准合同,保险合同的格式化、标准化,主要是为了适应保险事业的发展需要。
当然请大家放心的是,虽然保险合同是由保险公司拟订的,但投保人的利益是不会受到侵犯酌,原因有二:其一,保险公司要持续经营,它可以欺骗某个人但不能欺骗所有人,也不可能长久地欺骗某个人,为了自身的经营和发展,保险公司是不会欺骗投保人的;其二,保险合同的制订也不是保险公司一家说了算的,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一般都会受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就代表了投保人的利益。
一般的经济合同,多是等价交换的合同,而保险合同则是射幸性的。“射幸”就是碰运气的意思,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发生保险标的的损失,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得到远远超过其支付保险费价值的赔偿金额;反之,若无损失发生,则被保险人只付出保费而无任何收入。保险人的情况则与此相反,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它所赔付的金额可能大于它所收缴的保费,而如果保险事故没有发生,则它只有收取保费的权利,而无赔付的责任。决定保险合同射幸性质的是事故发生的偶然性。当然也正是这种偶然性才使我们付出较少的保险费,获得大量的保险赔偿。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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