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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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都会写明保险费的金额和缴纳方式,有时还规定保险费的计收方式。
一般保险费采用三种方式计收计缴: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率(即保险费率)计收;按有关收费金额的一定比率计收,如某公司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费按票价的2%计收,而每名旅客的保险金额为3000元,当票价为10元时,保险费为0.20元(10元X?2%);按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金额收费,如某公司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规定,每名游客(即被保险人)每天收保险费0.10元。
我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划分为三档:
A.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一般工商企业单位职工,年费率为保险金额的0.2%,附加医疗保险的费率为0.3%。
B.从事建筑、冶金、勘探、航海、伐木、搬运、装卸、筑路、地面采矿、汽车驾驶、高空作业的人员,年费率为保险金额的0.4%,附加医疗保险的费率为0.6%。
C.从事井下采矿、海上钻探、海上打捞、海上捕鱼、航空执勤的人员,年费率为保险金额的0.7%,附加医疗保险费率为0.9%。
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纳方式也有两种:一次缴清和分期支付。一般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个人投保的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团体投保的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采用一次缴清方式。团体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有时也可以与保险公司约定分几次缴纳。
投保人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结合保险公司的要求同保险公司商定保险费的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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