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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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是资产监管的主要内容。保险资金运用是现代保险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同时,由于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其资金运用状况,直接影响着公司的赔付能力,因而,许多国家的保险费都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原则、范围、比例和方向等有明文的限制性规定。我国(保险法)第105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
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我国《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80条规定,保险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从上述规定来看,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相当狭窄,而且也没有规定每一资金运用形式的比例和每一融资主体的比例,既不利于提高盈利,也不安全乙从长期来看,应当调整投资方式,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公司债券、不动产,同时规定风险较大的投资方式的比例以及每一融资主体的比例,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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