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级控制理财保险

逐级控制是按照总,分支公司计划目标的授权关系,由上一级即直接下达目标的主管单位进行控制。也就是一级抓一级的管理控制形式。尽管在计划管理中强调了自我控制,但逐级控制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我国保险事业恢复不久,宣传展业,防灾、理赔等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建全,财务核算基本上统收统支的情况,经营管理工作的粗放式管理,采取逐级控制更切合实际。这主要是有利于各项工作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有利于总体计划的均衡发展,按期实现:有利于各种财力的合理使用;也有利于增强各级公司和广大职工的责任感,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为了达到控制的目的,必须做好: (1)各级公司要把计划目标按时间顺序展开,把总的计划目标分为不同的具体目标值。如把保费收入按月、季,半年划分开,这样便于上级公司将实施情况和计划目标进行对照,找出偏差。 (2)建立信息系统和信息反馈制度,对信息反馈的种类、数量、时间,渠道都作出规定,在不同的单位中,根据计划目标的特点和要求,采取日报。旬报、月报、季报等形式,将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反馈给控制者。 (3)根据实施中的偏差,及时提出有利的控制措施,纠正偏差。例如:1988年总公司长期人身险的业务收入计划目标是1 3亿元,下达某省计划目标为3,000万元,某省又将计划层层下达给某中支公司l,000万元,某县公司100万元,上半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受物价上涨、财政金融紧缩的影响、制约,县公司减少50万元,中支公司减少100万元,省公司减少1,000万元,总公司减少1亿元。这些情况通过信息,及时层层反馈给上一级公司,针对这种情况在全国采取保值或利差反还等有效措施,纠正执行中的偏差,下半年使长期人身长险业务按照确定的计划目标顺利去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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