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各国社会理财保险的重大变革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欧各国的社会保险经过重大变革走向鼎盛.
①40年代后期的变革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尚未定局的1942年12月,英国牛津大学的贝弗里奇受政府委托,向议会提交了一份题为《社会保险和有关的福利问题》的报告(后人称之为‘;贝弗里奇报告”).这个报告指出,战后英国的社会政策应以保证使人民免遭贫困、疾病,愚昧、肮脏和失业之苦为目标.并提出…:)’使这个报告闻名于世、轰动一时的“普遍性”原则或“全民性”原则.这个原则的主要内容是:第一,社会保险制以统一的标准发放津贴或救济,而不问领取者从前收入的多少;第二,参加保险者按统一标准交纳保险金,不分贫富;第三,社会保险范围应包括所有公民的生活必要.基于这一原则,英国于1942年通过了《家庭津贴法》,1946年通过了《国民保险法》和《国民保健事业法》.1948年?月5日,上述法案全面实施,全民社会保险度制度遂在英国建立起来.工党政府首相艾德礼宣称,英国在西欧建立了第一个“福刊国家”.50年代初,西欧其他国家也逐步推行了这种制度.这样,“福利国家”开始风靡西方.
②60—70年代的发展
西欧各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在60—70年代,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又有了空前的发展.即使是在1973年石油危机之后,社会保险等福利开支亦有增无减.这一段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保险金随通货膨胀进行调整,从而较为有效地维持了它的实际购买力;第二,放宽退休年龄,工人如果提前退休,而使退休金减少很多,或者根本不受损失;第三,扩大医疗保险的项目和享受范围;第四,提高伤残保险待遇.
这个时期是西方社会保险制度的鼎盛时期.代以后,西欧的社会保险似已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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