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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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搞大而公的管理,而只能以基层社区为实施单位.
①农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差别很大.就安徽来说,不仅淮北、皖南不一样,山区、水乡不相同,就是山南山北、河东河西,乡与乡,村与村都有一定差别. 因此,各地农民社会保险的需求,现实条件不可能完全一致,以基层社区为单位实施社会保险有较强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②合作保险资金统筹范围不宜过大.农民对过去几十年中的一大二公,一平二调忌讳极深,筹集积累起来的合作保险基金若离开村、乡,群众必定有顾虑.如果“钱不离村、乡",一来农民心里踏实,二来有利于调动乡村干部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强了他们的管理责任感和群众的监督力. ·需要指出,究竟以村还是以乡(镇)为合作保险实施的单位,这要根据不同的合作保险项目确定.一般说来,医疗、养老合作保险可以村为实施单位.目前各地的医疗和养老合作保险试点,凡是比较成功的,大多采用了村级社区本位制,即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有些地方虽在全乡范围开办,但仍以“村本位、乡资助”为管理原则.而救灾合作保险(即农作物,农房等合作保险)项目,根据大数法则的要求应当在较大的范围内组织实施,但从试点的经验教训看,救灾合作保险虽不宜搞村本位制,也不宜以县直接统筹,较好的办法是以乡为基本的实施单位,实行全县统一组织的县和乡两级管理.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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