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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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认为,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必须与经济发展的水平相适应.建立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要从我国国情出发,以国家,集体、个人承受能力为限度.;当前,要以“社区"为单位,以自我保障为主,充分重视家庭的保障作用.在起步时,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一是范围要由小到大.根据我国农村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目前只能先建立“社区型”的以乡为单位的社会保障网络.在自愿的基础上,把农民组织起来,实行自我保障,然后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扩展,逐步完善,形成全县、全省以致全国的保障体系,最后经过立法,成为国家颁布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是内容因地制宜,由少到多.我国东部,西部,中部三个经济地带的自然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保障的内容不可能搞一个模式.目前,贫困地区主要搞救济和优抚,首先解决五保户和群众的温饱,经济中等水平地区,在救济优抚的基础上,开展福利生产,兴办福利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互助储金活动,经济发达地区,应在上述基础上,积极引导群众开展社会保险.无论哪类地区,都应先从解决群众最急需的项目开始,随着经济发展逐渐增加.
三是标准要由低到高.由于社会保障的标准具有不可逆转性,开始时标准要低,从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做起,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不能超越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承担能力.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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