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保险的赔偿原则

这一节讲了两个内容,一个是赔偿原则,另一个是赔偿方式.
一,赔偿原则.财产保险是以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损失进行赔偿为原则的,财产保险合同是赔偿性质的合同.在履行赔偿责任时有四条原贝0.
(一)按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就是说,赔偿使被保险人在经济上恰好能够恢复到保险事故刚发生前的状态为原则.如一辆汽车投保机动车辆损失险,在碰撞事故中车身后部受损,共支出修理费2500~,但其中有更换大修理另部件,及大修理费用1600元.这辆汽车在出险前本来要进行大修的,被保险人乘保险事故之机进行了大修.这种情况,保险人只能恢复到保险事故刚发生前的状态,即未曾大修前的状态,所支付的大修理费用1600元,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保险人只能赔900元.
(二)保险人对赔偿有一定的限度.讲了三个限度:
1、以实际损失为限,也就是不超过损失当时的市价(定值保险、重置价值保险例外).
2、以保险金额为限,赔偿不能超过保险金额.
3、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为限.这个问题在第三章第二节再作详细讲解.
(三)保险人可以选择货币支付或修复,换置方法;这就是说,保险人对可以修复的受损财产可以选择修复或换置另部件的方法来赔偿,被保险人不能因小损而放弃受损财产,要求全损赔偿.
(四)被保险人不能通过赔偿而得到额外利益,这就防止.道德危险”的滋长.赔偿原则讲的这四条,虽然在《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16条中规定:保险方的赔偿责任是对投保方在发生事故当时实际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但最高以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为限.但现行保险法规中尚没有包含上述原则的全部内容;今后制订保险法还应该进一步作明确的条文规定;这将有利于实践中贯彻这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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