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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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理财保险的特殊条款
(一)海运条款
这是理财保险人对被理财保险人使用所作的限制,属于保证性条款.其内容包括:理财保险不能从事拖带或救助服务;不能与他船(非港口或沿海使用的小船)在夫妻直接卸货,包括驶近、靠拢和离开;不能进行拆目的(以拆除理财保险为目的)的航行.
(二)修理招标条款
理财保险人制定此条款的目的在于理财保险出险后,能够选择最合理的修理地点和修理厂.根据此条款,理财保险人对被理财保险人的修船招标具有审核权、否决权和重新招标权.当理财保险人与被理财保险人在招标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但原则上应以理财保险人的选择为准.此外,该条款还规定,从招标到修理厂接受招标期间的燃料、物料及船长船员的工资等,理财保险人应予以补偿,但补偿额最多不能超过当年理财保险价值的30%.
(三)理财保险终止条款
根据该条款,理财保险由于船级社①变更;船级①变动、注销或收回;所有权或船旗③改变;转让或光船出租;被征购或征用等,除非事先征得理财保险人同意,否则理财保险合同自动终止.理财保险违背理财保险合同约定的货物、航程、航区或海运条款的有关规定,或者知悉上述情况后未通知理财保险人,未经批改承保条件并支付应当加付的保费,理财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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