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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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银行保险企业化改革的需要,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企业成本(费用)管理制度为了适应银行、保险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需要,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国家从财务上改革了“统收统支”的财务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健全了银行、保险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和修订下发了《国营金融、保险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和《国营金融、保险企业成本管理办法》:金融保险企业成本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l、建立了金融保险企业的成本概念。长期以来,国家对银行、保险公司只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经费的管理,将费用划分为个人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没有成本的概念。经过改革,金融保险企业的成本管理得以规范。按照制度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的成本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的利息支出、向投保户支付的赔款、提转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差额、代办手续费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固定资产修理费和业务及管理费等。为加强企业的成本管理,国家还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4X的比例预提,并制定了银行代办储蓄手续费、保险代办业务手续费、保险支付防灾费的具体管理办法。
2、制定了金融保险企业的成本核算原则。按照现行制度规定,除企业按规定预提的定期储蓄存款应付利息、保值贴息、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以及按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等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外,其他支出均按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核算。
3、建立了金融保险企业成本考核制度。规定对金融保险企业要考核成本率降低幅度和综合费用率降低幅度两项指标。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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