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撑起健康“保护伞”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6年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医疗保障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合作医疗补偿基金支出超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2.4万元,参合居民享受到了更多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 近年来,我市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为老百姓看病就医撑起“保护伞”。近日,在海宁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网站上看到一封来自一名乡镇合作医疗工作人员的信件。
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今天,是我第一次见到你本人。虽然才一面之缘,但这却是我踏上合作医疗岗位以来最抹不去的记忆。 还是在去年的冬天,那天是你姐姐来的。我收到了几张数额较大的发票、一长串的费用清单,也看到了出院小结上你所患的疾病和身份证上如此年轻清秀的你。 没敢和你姐姐多交流,怕徒增她的伤悲,只是安慰了她几句。告诉她,像你这种情况已是属于特殊疾病了,以后门诊上的费用也可以按住院的政策来报销。 同时,我向她介绍了同样患这种疾病来报销的人员,积极配合治疗后,现在也已经像正常人一样了。
最后,经过核算,你总共报销了72726.64元。 今天,你自己来了。比起身份证上的你,明显消瘦了,也憔悴了。看着你,有许多的话想对你说,但直到“走”完最后一步报销程序,我都没法启齿。 很多时候,面对疾病、困难,我们既无奈又无所措,但你一定要相信,你一定会好起来的,因为无论寒意如何地纠缠,但终究阻挡不了春日暖阳融融绽放! 袁花镇合管办 沈琴 2014年3月13日 来自合管办工作人员的一封信 沈琴 曾是一名普通的乡镇合作医疗工作人员,今年5月调离至别的岗位。这是她写的一封刊登在海宁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网站上的信件。昨日,她向讲起了这位特殊的患者。 合作医疗撑起健康“保护伞” 今年3月,一位患者走进沈琴的办公室。她一眼就认出来,眼前这位消瘦、憔悴的姑娘,就是去年冬天收到的费用清单和身份证上的那个人。 去年,患者的姐姐来报销的时候,手里捧着一沓资料,沈琴一看就知道患者病得不轻。按照工作流程,她查看了发票、医生诊断书、转院证明和身份证。
等在一旁的姐姐没怎么说话,看上去一脸的忧伤与无奈。“总会好起来的,我们镇有个得这种病的人经过治疗现在已经康复了。”沈琴曾这样安慰她,希望她妹妹能坚持治疗,积极乐观地向前看。 作为一名乡镇合作医疗工作人员,沈琴每天都要与不同的病人和家属打交道。很多时候,他们都是流着泪走完报销程序。她习惯在桌子上摆一包纸巾,当他们难过时递上一张纸,或倒上一杯水。 当这位患者走进办公室时,戴着帽子,裹着厚厚的羽绒服,在阳春三月里显得略不合时宜。 沈琴耐心地向她介绍了合作医疗最新政策。半个小时的交流中,姑娘静静地坐在座位上,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直到她出门时,回过头来给了沈琴一个微笑,说了声“谢谢”。 姑娘走后,沈琴一下子哭了出来。这是她工作8年来哭得最厉害的一次,同事们都不明白,问她怎么了。“那么年轻,还没结婚生子,就要经历这样的苦难……”沈琴解释。 现在,沈琴已经离开了合作医疗岗位,也不知道这位姑娘的近况,她说希望她能早点好起来。 沈琴告诉,工作那么多年,她多少次看到,病人一开始能自己来报销,后来需要家属帮忙,直到家属含着泪水告诉她:“这是最后一次了。”她希望合作医疗能够为越来越多的人撑起健康“保护伞”。
合作医疗今年有新政策,更便民、更实惠
1.统一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按照省、嘉兴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工作要求,我市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今年3月底,完成职能划转、机构整合、业务归并,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已整体搬迁至人社局,与社保中心人员合署办公。 这意味着,市民需要办理合作医疗、职工医保等业务时,统一到市、镇社保服务中心办理。 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在整合之前,由于合作医疗和职工医保由两个部门管理、两套系统运行,互相不通,容易引起不便。比如,经常有参加医保的市民跑到合作医疗办公室办业务,结果白跑一趟。而整合后,统一了零星报销的经办流程和管理模式,参保居民办事会更方便。 在经办管理整合的基础上,我市也实现了服务网络的整合。通过整合,会有更多的社保业务延伸至各镇和村,参保居民将可就近办事、高效办事。 接下来,我市还将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以职工医保与合作医疗两个信息系统整合为契机,实现市民卡的全覆盖,为参保人员提供简便、高效、规范的服务,构建更加规范、统一、便捷、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
2.合规的外伤患者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从今年6月起,参保外伤患者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有了新变化。
在市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外伤参保患者,无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是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均实行统一的登记备案、事前调查和费用结算办法。对经调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在出院结算时采用刷卡实时结算。 而在之前,外伤病人需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事后再向社保部门申请外伤调查,根据调查结论决定参保病人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具体操作流程是这样的: 先登记。参保外伤患者入院时需填写,由本人或家属签字确认。经主治医生诊断确认后交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审核,预估医疗费用总额。 再调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根据上报的备案表及主治医生预估的医疗费用,进行调查审核,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可审核直接刷卡结算。调查方式为定点医疗机构调查和承办大病保险的保险公司协助调查两种。 后结算。经审核同意直接刷卡结算的,在参保患者出院时直接刷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不属刷卡结算范围的,由参保患者自费结算。
3.基层医疗机构看病更实惠 若你是参保市民,去医院看病前,不妨先看看下面这张报销政策表。 从表格上可以看到,在乡镇卫生院、市二院、三院、四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看病,报销比例远远比市级医院、省级医院高得多。
以门诊为例,比如家住斜桥的市民看病可报销费用需要花费100元,就近在斜桥卫生院看,可以报销40元,到康华医院看可以报销20元,出海宁到外地医院看病,只能报销10元。 市社保中心合管办工作人员表示,这几年,基层卫生机构的医疗水平和硬件设施越来越好,建议市民能在社区看,不必去大医院。社区医疗不仅更实惠,更免去了扎堆到大医院看病的繁琐。能门诊解决的,更不必去住院,尽管住院会提高报销比例,但也会增加更多的额外负担。 我市2014年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报销政策 类 别 镇 卫生院海宁市二院、三院、四院、富春 海宁其他 市级医院 周边 县市 嘉兴市级 医院 省级医院 及其他住院起报线300元300元500元500元800元1000元住院补偿比例85%80%75%70%55%50%门诊起付先000000门诊报销比例40%40%20%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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