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公司为的哥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高赔付20万
4月1日起,的哥所在的出租车公司要为他们办理了。以后,出租车司机遇到交通意外、恶性案件无需再为赔偿担忧。2年前,市出租车协会通知,出租车企业有更新、新增、转包车辆等情况时,要求驾驶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如今,改为企业买单,的哥少了后顾之忧。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客管处获悉,根据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必须为所属车辆的承包驾驶员和受聘驾驶员办理人身。保费为180元/ 人/年,每车按主副班各1人共2人投保;项目和最高赔付标准为:意外伤害死亡或残疾200000元,急救保险金20000元,疾病身故50000元。同时各企业要设立专管员,全程负责意外险的办理和理赔。据介绍,此前驾驶员意外伤害险都是由企业组织驾驶员自愿出资购买,如今改由企业出资,因此,若有驾驶员在4月1日前购的,其保费余额由按每月15元的标准退还。
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了后,可有效解决经营企业及驾驶员个人所无力承担的意外风险理赔,司机不管是发生交通意外,或在家里受伤,都可获得赔偿,也能减轻家庭负担。
昨日,记者也就此采访了多位的哥。大多的哥对此都表示赞成, 这个对于司机来说都是好事,出租车行业本来就是高风险,需要有相关保险做后盾。 背景链接2010年5月,的姐陈萍在洪山区关山路遇害,保险赔偿案引起武汉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高度关注。因陈萍未购买意外伤害险,遇害后仅获赔3.1万元。
据统计,武汉3万余的士司机未买意外险近八成。早在2009年,武汉市政府在出租汽车行业调研时曾就 应考虑为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意外伤害险,作为五险以外的一种商业性的补充保险提出要求。
由于保费价格过高,很多司机心存侥幸心理未行动。2010年12月,武汉市出租车协会提出司机需给自己买意外保险,但很多司机主动放弃。为此,今年武汉出租车主管部门决定,由企业来为司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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