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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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主必须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粘贴交强险标志。
12月9日,我市一保险公司员工竟然知法犯法,驾驶一辆未按规定粘贴保险标志的公车,最后被高速交警查处。
当天,潭衡西高速杨嘉桥中队民警在杨嘉桥收费站前坪巡逻,发现一辆车身印有某保险公司字样的白色捷达车有问题。“这辆车粘贴的保险在2014年1月31日已经过期,”楚警官说,“如果查实,要依法扣车。”
驾驶人王某称公司已经为所有公车购买保险,只是没有及时更换。高速交警立即要其向公司反映并发证据予以证明。随后通过核实,王某所说属实,但未规定粘贴交强险标志同样要受到处罚。
潭衡西高速交警在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贴保险标志的行为并不是个例。这些车主之所以未贴保险标志,主要有以下3方面的原因:一是车辆交完保险后不知道要贴标志,或是忘记贴;二是车辆前风挡玻璃破损更换,标志损坏或丢失,没有及时补办;三是车主怕遮挡视线,影响美观而故意不贴;四是保险过期没有及时购买,或购买了没有及时粘贴。
高速交警提醒,没有携带保险标志的,交警将依法扣车,处200元罚款并扣1分。车辆的各种标志非常重要,年检和保险标志记录了车号、年审期限、保险期限等内容。广大驾驶人朋友开车上路,一定要按照规定粘贴年检标志和交强险标志。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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