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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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在岗职工增加劳动保障费每人每月150元,凭卡在职工劳动保障中心消费1月23日,公司工会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工会委员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在岗职工增加劳动保障费》的议案。公司工会主席吴继文主持了会议。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开始,公司按照各单位在岗职工人数,以每人每月150元的额度核算各单位劳动保障费,将在每季度首月打入个人专用账户。职工本人凭“员工保障卡”前往西飞宾馆职工劳动保障中心刷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额度当年有效,过期作废。会上,79名职工代表团组长、工会委员表决前,人力资源部薪酬处处长杨武刚详细解答了在岗职工劳动保障费管理办法的内容及目的、意义。此次为职工增发劳动保障费是公司依法保障职工利益所采取的劳动保障措施之一,是关爱职工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的有力举措。
员工保障卡使用说明和优惠方案(一) 使用须知持1、 职工持保障卡可在员工服务保障中心、西飞宾馆和职工餐厅各经营区域住宿、就餐、游泳、购物等消费。2、 员工保障卡为记名IC卡,请妥善保管。若丢失、损坏请凭身份证及时到员工服务保障中心服务台办理挂失、换卡手续,换卡工本费5元。员工保障卡挂失前的损失由失主承担。3、 员工保障卡可反复充值使用,并享有西飞宾馆针对职工的各项优惠方案。公司发当的劳动保障费当年使用,年底清零。个人充值部分年末不清零,继续使用。4、职工持员工保障卡消费,不再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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