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保险法》汽车理赔大变脸
随着百姓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保险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不可或缺。对于汽车来说,汽车保险是最重要的保障措施。
新的《保险法》已经正式实施两个多月了,其中也有很多变化。那么新《保险法》实施后,“汽车理赔大变脸”究竟都有什么变化呢?由东亚经贸新闻报社联合长春电视台商业频道《心随车动》推出的《车事生非》栏目,与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理郭炜为您一一解析!旧《保险法》理赔速度慢主持人孙冬率先发问,记得当年有句顺口溜叫“投保时千好万好,理赔时千拖万拖”,车主在理赔时经常会等上好几个月甚至半年才能拿到钱,有这种情况吗?按以前的保险法,一辆10万元左右的车投保要多少钱?郭经理表示,在新的《保险法》出台之前,三个月能拿到理赔款还算比较快的。因为那个时候出险后修车都要自己先拿钱垫款,最后才能找保险公司报销。
至于10万元车保全险的话,商业险是5000元左右,加上交强险大概在6000元左右。现在拿新《保险法》与旧《保险法》进行比较,如果在路上我把王魁军的车撞了,那么按照以前的流程,应该是先找交通队认定责任,双方再各自找保险公司,对吧?新《保险法》又有什么变化呢?孙冬再次发问。郭经理表示,这个理赔分三种:第一种是主要责任方给次要责任方修车,由主要责任方先付修车钱,次要责任方把相关资料提供给主要责任方,由主要责任方找保险公司理赔。
针对新《保险法》,如果你把别人撞了而你没有损失的话,要把你的保单以及行车证、驾驶证和交通事故认定书提供给被撞的一方,他就可以直接到你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也就是说在你的车没有损失并且无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进行。这些文件中,除了事故认定书需要原件外,其他只要复印件就可以。新法取消车险理赔代理制度从新《保险法》可以看出,减少了中间的部分环节,但新《保险法》出台后有一个“取消车险理赔代理制度”,这个可以给我们解释一下吗?孙冬问道。
郭经理表示,事实上,这是新《保险法》出台以前,保险公司和4S店签订的协议,事实上就是在4S店投保的车主在出险后要保单现金价值超过已支付保费店进行维修,不需要车主垫付维修款,而是由4S店与保险公司统一结算,但这种理赔制度有利有弊。尽管最大程度地减少了车主理赔的繁琐手续和等待报销修车费的时间,但也有一些不负责任的4S店会拿车主的车再继续扩大事故。毕竟一般的4S店都是以维修盈利赚钱,本来的事故不太大,但是4S店为了多赚钱,会把车的事故扩大。
现在的保费都与前一年的出险次数挂钩,如果保费达到理赔款的50%以上,第二年的保费就会上浮。而有些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现自己第二年的保费没有优惠,到保险公司才发现自己无故多出许多保险次数和费用,最后吃个哑巴亏!保费已取消大幅打折记者询问,如果第一年没有出险的话,第二年续保会打六折还是八折?郭经理表示,新《保险法》执行之前是五折左右,新《保险法》执行之后,全国各地的保险公司会严格要求折扣幅度,新车一般是九折,如果第一年理赔次数不是很多的话,第二年将正常下浮至八五折。
主持人孙冬最后问道,假如现在我开车追尾了,找交警认定责任后,我拿着定损单与交警开的责任单应该怎样找保险公司?郭经理表示,保险公司会给你们双方的车同时定损,然后双方协商如何修车。你可以指定到你的4S店给他修车,或者是他单独修车,然后把修车发票与修车明细提供给你。双方事故有一项是要求无责任方要提供本车的交强险,也就是说把这三样同时提供给有责任方就可以了,然后有责任方给无责任方结账。
有责任方再拿单据去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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