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摩托车未保险受害人索赔成难题
去年11月18日,金东区江东镇岩岭村村民黄洪成应邀前往金武公路(金华至武义)加宽工程现场,在参与丈量被征用的土地过程中,被一辆摩托车撞伤,由于这辆摩托车未参加保险,黄洪成担心索赔会成难题。
因为金武公路加宽工程需要征用岩岭村第二村民小组的土地,去年11月18日上午,作为第二村民小组组长的黄洪成,应村主要负责人的要求,随镇、村有关人员去测量被征用地块面积,不料被同村村民李某所驾驶的摩托车撞伤,左脚髌骨骨折、右脚胫骨平台骨折。同时被撞的还有村民龚淑燕。事后,市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虽然在市中心医院数次住院治疗,但是黄洪成至今不能正常行走,医疗费已花去近8万元。黄洪成说,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李某付给他4万元治疗费,春节前给了他2000元过年费。他还从岩岭村负责人手上领到了3万元钱,还向村里借了1.5万元。
黄洪成说,他原本搞个体运输,常年为一石矿运输石料,年收入五六万元;他妻子在市建材市场打工,年收入也有一两万元。受伤后,他无法外出赚钱,他妻子也不得不辞工在家服侍他。目前,他的小女儿上高中一年级,他父亲已经77岁高龄,身患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需要他赡养(他是独生子)。如今全家只靠他大女儿每月1000多元的收入生活,生活极度困难。
黄洪成说,他是以村民组长的身份,应村主要负责人要求前往事故现场的,他没有任何过错和责任,应该属于因公负伤。但镇、村领导说,他应该以交通事故为由向肇事者李某索赔。可是,李某驾驶的摩托车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也没有投保。李某是一个农民,事故发生后,已经拿出4万多元赔款,再向李某拿钱,会有不少困难。今年,村干部曾帮他向李某要过钱,但没要到。
同样被撞伤的龚淑燕告诉,为治伤,她先后花了2万多元医疗费,肇事者只赔给她8000多元。
有关人士指出,机动车的刹车、转向和灯光等性能是否良好,直接影响到车辆行驶的安全。按规定,未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未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保险公司不予承保,出了事故,无法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据悉,目前在郊区和偏远的农村,未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偷偷地上路的现象并不鲜见,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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