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公民如何应对风险?(二)
(1)自留。即由面临风险的个人来承担损失后果。许多风险之所以由个人自己来承担,是因为该风险的损失后果在经济上是微不足道的,不值得动用其他方式,如学生铅笔被盗或遗忘某处的风险,即使损失发生,损失的也只不过是铅笔的替换费用而已。而有些情况下,风险不得不由损失者自己承担,损失者处于被动状态下,如战争、地震等巨大的风险,通常保险是不予承保的,只能由个人承担下来或者由国家给予个人一定的补偿。还有一些风险自留是因为人们对风险的严重性估计不足,他们认为自己不大会遭受这些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他们常说“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的”。殊不知,这种事情一旦发生,对他自己、对他的家庭都有可能是一场经济灾难,这种侥幸的态度使一些家庭自留了’家庭重要成员残疾或死亡的风险,而这个成员恰恰是家庭收入的惟一或主要来源。 (2)转移。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自己所面临的风险转嫁给他人承受。转移的方法很多,其中较为常见的有: 合同安排。也就是通过销售合同中的条款来转移风险,如在最初的汽车制造中,购车者自己承担使用汽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缺陷,后来汽车制造商同意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但购车者要支付劳务费。现在,在限定的时间和里程范围内,制造商不仅要更换损失的零部件,而且要支付劳务费。这意味着购车者实际上将购买新车风险的很大一部分转移给了制造商。 (3)委托保管。当个人财产交由他人进行保护、服务和处理时,受托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造成的财产损失须向委托人负赔偿责任。换季时,我们通常将不穿的衣服交洗衣店,若因洗衣店的原因造成衣物损坏,洗衣店要承担赔偿责任,个人也就将这种风险转移给了洗衣店。 保险。通过购买保险,投保人即可以将可能发生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来承担。可以说保险是个人转移风险的一种常用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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