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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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对车辆进行投保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在车辆发生损失时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以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而赔偿金额的确定需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所以这里我们先来看一下保险金额的问题。要确定保险金额,就必然要用到另一个相关概念--保险价值。当然啦保险价值是指投保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标的价值。要明白投保人投保车辆损失险时,车辆的保险价值按保险合同签定地购置与投保车辆同类型新车的价格确定。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它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当然这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保险金额确定的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今后保险车辆的赔偿方式。 一般而言,投保人确定车辆保险金额的方式有以下3种: (1)可以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所谓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2)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所谓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3)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保险金额可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也可根据投保当时当地的实际价值和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协商价值确定,但协商价值不能超过保险价值。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保险金额与车辆损失后的赔偿金额密切相关,因此,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对风险的预测情况来选择按何种方式确定保险金额。例如,若投保人想获得完全、充分的保障,且有雄厚的实力,则可以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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