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规范后重启
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发布2014年1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规范后重启。文件从发布之日(1月26日)起实施。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获准以“乙类户”身份重返银行间债券市常原先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多是以丙类户形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2013年4月份债市监管风暴暂停了丙类户开户,使得新设立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无法直接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常发文中明确了“理财产品应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由于丙类户须由甲类户代理结算及交易,要求理财产品应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相当于明确了理财产品的“乙类户”身份。
文中要求申请开户的理财产品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这与目前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办理一致。此次发文抬头只表明了16家上市银行,但我们认为后续针对非上市银行、基金理财等的规范和允许重新进入都可以预期。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从设立到交易均受到规范。
文中重申:1)理财产品的管理人须“具有专门的理财投资管理部门,且与自营投资管理业务在资产、人员、系统、制度等方面完全分离”。
2)“每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
3)管理人的自营债券账户与理财产品债券账户之间,以及同一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文中要求“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以单只理财产品的名义开户,但理财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也可以理财产品系列或理财产品组合的名义开户。
有利于银行间债市投资资金规模扩展和债市行情延续。去年4月底暂停开丙类户开户后,银行间市场交易额大幅萎缩,2013年1~4月现券月均成交额为7.12万亿元,而5~12月的现券月均成交额只有1.64万亿元。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一般以1年以内居多,且规模大,暂停其开户使得银行理财产品难以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这也是去年债市表现不佳的一个原因。此次央行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行规范后,允许其以乙类户身份重新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利于市场的投资资金规模扩大,也有利于今年以来开始的债市行情延续。
监管有堵有疏,“疏”的一些政策出台有利于债市发展。去年监管风暴后,监管层首先出台了一些政策“堵”住缺口,但“疏”的一些政策并没有及时出台,今年“疏”的政策出台有利于债市发展。如“乙类户”开户重启,传允许理财产品进入交易所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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