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应加大信息披露

银行理财产品也爱 “过节”。据金融界金融产品研究中心统计,9月9日至15日共有624只理财产品发行,与前一周相比,增加了94只产品。新增产品涉及60家银行,与前一周相比增加了4家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整体上呈上升趋势,周均收益率创十周以来新高。其中短期理财产品除14天和12个月期限以外,其他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扬。
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就在银行理财产品热闹上场时,羊城晚报9月17日报道的建行买金“罗生门”事件给了许多理财者当头一棒。据羊城晚报报道,广州市民杨女士在当地买金,当日被劝买100g的金条,出单后变成了两条50g的,并且隔夜每克暴跌三十元。
“如果当时建行的员工没有告诉我黄金已经降至合理价位,如果她没有确切告知有100g的金条,我是不会购买的。”杨女士如此解释。
双方就此事已沟通了很久。专家说,其实事件情节很简单,只需要对照当日的录像即可分辩事实。但是,当日仅有的录像银行以各种理由拒绝杨女士看,就是媒体试图申请查看也被拒之门外。
购买银行的实物金也属于银行理财的一种,而近年来却频频上演购买理财产品“罗生门”事件。专家分析,信口开河、瞒天过海、偷换概念、威逼利诱、产品设计如天书等五个方面已成为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五大乱象。
细究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本质上都在于银行信息披露不充分。如果投资者想要了解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及产品说明书,就会发现多数银行“犹抱琵琶半遮面”,在其官方网站上难以查找到充足的信息及数据。就连专门提供银行理财产品服务的数据服务商,也反映采集理财产品的运作数据有相当大的困难。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判断力,导致产品购买的盲目性。
事实上,早在2008年,银监会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要求,银行应当向客户提供理财产品账单、市场表现情况报告、收益情况报告以及收益测算依据,做好信息披露,充分保障客户的金融信息知情权。
9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提出,要采取配套措施,加强相关制度和平台建设,使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
加大信息披露,保障客户与银行双方的权益,银行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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