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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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初,我为女儿投保了一份分红保险,5000多元的年缴保费。截止目前,保单已满一年,听说去年,这家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挺好,可前不久,该公司来函,通知我“保单首年度”无分红,原因是什么呢?
对于保单分红的起始时间,目前保险公司通常有两种规定。一种是,只要投保满一周年,保户就享有分红权利,只待结算会计年度(通常是1月1日)后,红利就可以领到。
比如:保单生效日是2004年6月1日,到2005年6月1日那一天,保户就拥有2004—2005年度保险资金的分红权,等到该会计年度结束时,即2006年1月1日时,就可以领到分红。
另一种情况就比较复杂。有些公司规定,必须在保单满一周年后,待下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户才享有分红权。同样是2004年6月1日生效的保单,到2005年6月1日满一周年,但保险公司计息的会计年度却是2006年1月1日—2007年1月1日,到2007年1月1日,保户才享有分红权,与前一种做法相比,损失了一年的红息。
无论计息方式是哪种,在保险合同中,都会有说明。有些合同条款的表述比较含糊,“保单周年”和“首个会计年度”这两个概念,消费者一定要搞清楚,仔细向保险代理人咨询,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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