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社保转移难题(一)
目前社保分割情况仍很严重,由于各地实际参保水平不同,一些发达地区往往为社保统筹基金的异地转移,设置障碍,进而促进建立统一的社保制度。
原计划于今年年内出台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将缓行。
12月16日,本报记者从接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知情人士处获悉,上述两办法最终出台时点尚未明确。个中原因在于,是否单独出台一个针对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否尽快建立一个打破城乡分割的大一统的社保体系等议题,仍存在争议。
知情人士介绍,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将被糅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中,共同出台。
碎片化之忧
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出台呼吁多年,由人社部牵头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酝酿已久。
今年2月,该部拿出两办法摘要稿,公开征求意见。8月,该部副部长胡晓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乐观估计,这两个办法在今年下半年一定会出台实施。
但多位社保专家也直言反对单独设立农民工社保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劳动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直言,为这个群体单建制度不太妥当,原则上应当把他们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并考虑到其就业不稳定、收入较低的事实,在具体缴费环节设计上有所调整。
持这一观点的社保专家郑秉文则告诉记者,农民工单独建立一个社保制度将带来多种退休制度并存的局面,长期将导致社保制度一系列弊端。
郑秉文认为,为农民工单独设立社保制度不太现实,在基层操作中存在身份识别的难题。
原因在于目前沿海发达地区,许多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用工,已经很难做户籍区分,在数量上城乡户籍比例已经达到1:1,相当一部分人已经融入城市生活和城镇制度体系中;并且这个群体的数量在不断增长,数据显示,到目前我国已有农民工2.3亿人。
另外,多种退休制度并存,还将加剧社保制度的碎片化,导致全国劳动力市场的扭曲,和全国大市场形成的障碍。
郑介绍,由于美国和欧洲制度设计不同:前者实行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和医保制度,后者的基本养老保险至今仍多是碎片化状态,导致的结果便是劳动力流动程度的不同。
他介绍了几个数据:美国各州之间的劳动力流动人口数量占总人口的2.8%,而同期在欧盟,国内流动人口数量在德国仅占1.1%,英国为1.1%,意大利仅为0.5%。
郑刚刚完成了一项得到人社部委托与支持的课题中国养老保障发展战略研究课题。该课题给出的具体建议是,在全国建立大一统的社保制度,即改革现存的城镇基本养老制度,使之能够适合农民工、农民等不同社会群体,远期还将调整国家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障制度,让这个群体也开始承担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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