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险现阶段发展面临问题
目前我国家财险的投保率和覆盖率低是业内公认的事实,而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却让家财险成为焦点,家财险究竟面临哪些问题,作为保险公司是如何打算呢?
人们投保意识不高以及保险公司推广力度小是家财险市场占有率低的主要原因。一般来说,出于自身安全的担忧,人们更容易接受人身保险,对于财产险的关注远不如前者;而在财产险中,家财险又不如车险那么容易被接受。
另外,保险公司在家财险方面的推广力度也非常小,主要是由于销售家财险成本较高而利润又太低。据业内人士介绍,除机动车辆保险外,财产保险的奖励提成大约为15%,因此,相对于保额成千上万的企业财险等,家财险的利润微乎其微。正由于它利润较低,一方面保险公司不会花费高额广告费对家财险宣传推广,另一方面,在市民对其认同度不高的情况下,保险业务员拓展家财险的成本往往很高。
其次,财产损失查勘定损难也是影响家财险推广的重要原因。目前,在投保人购买该险种时,不少保险公司都不会对投保者家庭财产的实际状况进行鉴定。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的规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
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一旦发生火灾或盗窃,会根据现场残骸或盗抢痕迹来确认,理赔以客户提供的购置价为依据。可是火灾或者盗窃发生后,一旦现场遭到破坏,保险公司对家庭财产的实际损失状况是很难界定清楚的。而金银、古玩、字画、邮票等珍贵财物和票证、有价证券、文件等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皆不属于保险标的范围。在很多市民看来,恰恰是这些珍贵财物才更有投保价值,但目前的家财险产品是无法满足这方面保障需求的。看来,家财险要真正热起来,保险产品的创新是一个重要课题。
认为,家财险投保率不高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广大民众对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意识还不够。家财险产品作为风险保障性产品,对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后的客户及时的提供合理的经济补偿。由于事故发生的概率是有限的,我们大多数人还都比较缺乏对事故风险的防范意识,部分人被动的接受了通过保险将风险转移的方式购买了家财险,只有极小部分人主动认识到风险的存在并购买足够的保险产品将风险转移,进而实现了有效的风险管理过程。
由于目前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所使用的家财基本险及相关附加险产品,通过各种组合方式基本上已经涵盖了家庭财产及家庭人员的保障责任。二价格也是在精算的基础上基于当地市场情况所确定的,通常不会有太大的偏差。因此各保险公司在家财险相关条款及价格方面可调整的空间并不大。各保险公司可能仍将家财险产品的重点放在如何设计出各种适合目标客户需求的定制型家财险组合产品,通过灵活的组合方式来满足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因此相信保险公司的竞争力仍将是集中在销售渠道,产品特色以及公司的服务能力等方面,如何能做到更贴近市场、贴近客户方面形成良性竞争的环境,相信这也将是广大客户更乐于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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