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柳州5人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
没有在医院住院过夜,却被列为长期住院,可以接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对象。柳州市柳南区某卫生院分院的医生和护士通过 挂床住院 的方式,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以下简称新农合直补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4万余元。而作为医生的江某与审核材料的妻子韦某通力合作,在报销审核单上冒充参合人员签名。日前,法院作出判决,涉案的5人均被判犯滥用职权罪,但免于刑事处罚。
1998年前后,江某、陆某、咸某、钟某等人先后来到柳州市某卫生院分院工作,2007年6月,该卫生院被柳州市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从2008年3月开始,虽然卫生院分院不设立夜间值班,但这几人采取 挂床住院 (即病人并不是真正住院,只是在医院简单地输液治疗)的方式,通过虚列就医人员名单,虚报住院天数,虚增医嘱、医药费等手段,来套取新农合直补金。
在庭审中,江某和陆某称,平时由他们二人负责将该分院每个月的住院报销单等材料上报到卫生院,由卫生院负责管理出纳和新农合直补金的韦某(即江某妻子),审核签字后发放直补金。韦某在庭审中称,她在江某等人交来的材料中发现过问题,如新农合直补金要求患者本人签字领取,而江某等人都称是代领且没有患者的书面授权或者委托,她只好让江某用不同的笔迹代签患者名字,将直补金领走。
经公诉机关查明,2008年3月至2010年4月,江某、陆某、咸某、钟某在某卫生院的内设机构分院工作过程中,通过由韦某审核,用 挂床住院 的方式套取直补金,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达44万余元。
2013年10月、12月,柳南法院三次开庭审理该案。案件审理期间,江某等人共退出44万元,全部赔偿了新农合直补金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江某等5人身为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委托从事公务过程中,明知 挂床住院 不能报销,仍然给参保新农合病人以 挂床住院 方式报销新农合直补金,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5人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在共同犯罪中,5人作用相当,不予区分主、从犯。鉴于5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已全部赔偿新农合直补金的经济损失,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