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平均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参保个人不需额外缴费、不受病种限制、不设最高赔付限额、引入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不需患者垫付、待遇水平较原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略有提升。这是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六大特点。
是否需要另缴费?
参加医保就可享受大病保险:
2007年,辽宁省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辽宁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2331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参保704万人,参保率超过95%。
那么,什么是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省人社厅解释,大病保险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延伸和补充,保障对象是全部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从2014年1月起,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而不限于个别试点城市开展。同时,为减轻城镇居民个人经济负担,参加大病保险所需费用全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居民不需另行缴费即可直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参加医疗保险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少年儿童、在校学生、未参保老年居民及其他未从业人员在内的各类城镇居民均应依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3年辽宁省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财政补助每人280元,到2015年政府补助将提升到每人360元,低保、重残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将得到政府全额补助。
大病保险起付线是多少?
辽宁设定在1.2~1.8万元左右。
那么,居民医保的参保者在什么情况下,启动大病保险呢?
省人社厅介绍,享受辽宁省大病保险的参保居民在一年内单次或多次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超过起付线后,方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辽宁省各统筹地区考虑到医保基金运行实际及参保人员的构成情况,大病起付线一般设定为本市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至100%之间,目前各市的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设定在1.2~1.8万元左右。
此外,居民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不受病种限制,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全部医疗费用均属大病保险支付范畴。
平均报销比例是多少?
在50%—70%之间。
居民大病保险不再设限封顶。省人社厅解释,辽宁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各统筹地区依据属地自身情况,多采取分段报销的方式,即自负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平均报销比例在50%—70%之间。全省各统筹地区均不设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突破了一直以来医疗保险均设最高支付限额的惯例,同时,大病保险的总体待遇水平将略高于原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的待遇水平。
此外,居民大病保险引入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医疗费用实行网上即时结算。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方式由各统筹地区选定本地区的大病保险经办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商业保险公司经办行为的监管,确保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大病保险将为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提供“一站式”网上即时结算服务,不需由患者垫付相应的大病医疗费用。
4类人群申办流程指南
- 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手续。
- 新生儿及准新生儿,在市级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户籍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 城镇居民(低保、低保边缘户除外)可在每年1—11月份期间到所在社区办理当年参保手续,其中每年9—11月份办理本年度参保业务人员须同时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 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人员可在每年1—11月到区、县(市)民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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