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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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下午,全市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1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部署2014年度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仲兴参加会议。
2013年是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的第一年,嵊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市共参保51.86万人,参保率达到99.77%。1—9月份,全市共报销134.66万人次,总报销金额2.22亿元。
记者从会上获悉,与2013年相比,嵊州市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主要有三方面变化:筹资标准从每人600元提高至每人700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纳210元,财政补贴每人490元;缴费将首次采用社会保障卡代扣代缴与乡镇(街道)、村(社区)收缴相结合的办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收缴为主,社保卡代扣代缴为补充;2014年度医保报销待遇增加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其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助起付标准2.45万元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予以补助55%。
值得注意的是,在充分肯定嵊州市今年在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上取得的最大突破和成效,嵊州市在持续稳步进行下一步工作。自明年起,嵊州市将全面启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将惠民政策进一步进行扩散、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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