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万存款竟变成了保单

明明是去银行存款,可不知何故,存单却变成了“保单”。近日,家住金安区东河口镇的高先生再次误入保险“陷阱”。
存单意外变“保单”
近日,高先生因事走不开,委托叔叔等四位长辈去一家银行存款71万元。3月31日,高先生到银行取款,却被告知已办理了定期保险,取不出来。如果要取,每1000元交93元手续费。无奈之下,高先生拨打了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接到投诉后,金安区工商局毛坦厂镇工商所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该银行具备代办保险业务的资格,保单已经委托人签字确认。但是,消费者委托其叔叔办理的是存款事项。其叔叔作为老年人,并不知道《保险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银行也未将退保的约束性规定以及风险讲清楚。在不知情、不了解、高先生本人又不在场的情况下,委托人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在固定格式的保单上签了字,误入了“保险”,以至产生了服务纠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39条规定,银行作为提供格式条款合同的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经多次沟通、协商、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银行为高先生办理30万元定期储蓄;下余41万元作为定期保险,并由银行担保,到期一次性结清本息及分红。
暗访:“高利润”原是“鸡肋”
4月22日,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向市区某金融机构一位理财经理咨询理财产品的问题。“你可以做个年投的,理财效果非常好。”这位理财经理表示,有一款理财产品是5年期,包括固定收益和红利两部分。她详细介绍说,5年的固定收益率是10%,平均下来虽然比银行利率低,但是加上每年的红利,收益明显就高了。当记者表示想要看一下详细宣传资料时,才发现对方推荐的是一款名为“金利多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险产品。前5年的固定收益率为10%,再加上分红,乍眼一看这样的收益确实很吸引人。但是真如理财经理所说,这款银保产品的年化收益可达10%,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吗?
根据理财经理提供的《利益演示表》,记者简单计算了下,若客户前五年每年存入1万元,每年固定收益率为10%,前五年的固定收益为5千元。至于十年间客户每年可以领取的分红,根据演示表上的假设计算,其中低等红利为2190元,高等红利为8760元。也就是说,到第十年结束,投保者除了可以取回5万元的已支付保费,即便按照演示表的高等红利算,最多获得13760元的收益。将同样的钱存入银行,按照现行利率计算,能得到多少收益呢?记者算了一下,十年后的利息一共将有15500元,这样看来,理财经理所谓的“高利润”原是“鸡肋”。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给在银行购买保险的消费者提供10天的犹豫期,并在此期间实施电话回访,消费者一定要认真对待,回访内容一般包括消费者是否正确理解自身承担的风险、是否了解犹豫期内自己的权利、是否知道退保扣费情况等。消费者应实事求是回答,对不明白的事项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或直接向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人员询问,若发现被销售人员误导、对保险产品不满意等,一定要在10天内尽快去保险公司退保。消费者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到消费者协会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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