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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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记者从山东潍坊市社保中心获悉,为加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提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我市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主要是扩大了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主体范围和支付范围。使用主体由本人扩大到了其近亲属,支付范围更大、更具体。根据《关于规范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参保职工个人医保账户资金除用于支付住院费和医院门诊统筹费等支出外,也可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药物、医疗用品的费用。
潍坊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调整首先是扩大了资金的使用主体范围,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主体由本人扩大到了其近亲属。其次是扩大了资金支付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含统筹支付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范围外的自付部分);也可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以下药物、医疗用品的费用:基本医疗药 品目录内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的“国药准字号”药品以及中药饮片;“卫食健字号”、“国食健字号”、“卫进食健字号”等保健品;“卫消进字 号”、“卫消准字号”等消杀类产品(如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食药监械(进)字号”、“食药监械(准)字号”、“食药监械(许)字 号”等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血糖试纸、血糖检测仪、颈椎牵引器、褥疮防治气垫、轮椅等)以及推荐给家庭使用的理疗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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