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创新医保付费制度;力求控制过度医疗
从今年7月1日开始,晋城市10家医院全面实施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打破目前按项目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推行“总额控制”为核心的付费制度,从制度上引导医疗机构加强费用控制,抑制不合理支出,减轻个人负担,保障城镇参保人员权益。此举标志着该市城镇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拉开帷幕
把医院比作餐厅,参保人员是就餐者,而买单者却是医保中心,医保中心的钱是从大家缴纳的统筹基金里支出。以前的付费方式是照单买单,难免避免浪费和过度医疗。因此,必须从制度设计着手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医疗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今年7月1日,该市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启动,新的付费制度按照以收定支、预算管理、总额控制、结余按30%到50%留用,超支按30%到50%分担结算的原则,对10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实行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及按项目付费为辅的复合付费方式,对3所精神类专科医疗机构按床日付费,对其它医疗机构实行按次均限额付费;实际结算时如果医疗费用超过付费标准,超额部分由医疗机构和医保机构共同分担;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均维持原来的水平不变;为防止医疗机构推诿病人,对重症及大病患者仍实行按项目付费。
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02年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09年启动,实行的是按项目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 按项目付费对过度医疗防范无力的缺点日益凸显,2012年该市城镇职工医保定点的医院中,2所综合医院次均住院费用分别达到1.38万元、1.09万元,1所专科医院达1.09万元,比全国相同规模医院平均费用要高8%到10%以上;虽然医保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但依然难以遏制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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