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择机推存款保险制度若破产每账户或赔50万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首企盼近20年的存款保险制度近日屡屡被传即将出台。本月7日,央行发布了《2013年金融稳定报告》,文中提到当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经形成共识,可以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但未透露更多的实施细节,也没有给出具体的时间表。有消息称,中国的保险存款制度将由央行设立保险基金,每个银行账户的保险上限或初定为50万元。
商业银行破产条例或年内上报
央行报告指出,在存款保险制度缺失的条件下,国家实际上承担了隐性的担保责任,容易导致商业银行缺少风险约束机制,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过度投机。
就在存款保险制度传出形成共识之际,有关《商业银行破产条例》年内上报的消息也再次传出。业界对于存款保险制度和《商业银行破产条例》两者的看法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有业内人士介绍,自央行去年开始允许商业银行对存款利率实行有限制的上浮后,也有消息称今年来对于利率浮动范围将扩大,但业界普遍认为在利率自由化开始之前,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不容回避的问题,“现阶段,银行还是以国家信用为背书,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加速,商业银行有面临破产可能,由保险公司来保证储户的存款不受损是一个发展趋势”。
专家称对储户有利好
有消息称,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将先由央行成立存款保险基金,由各家银行上缴保费。每个银行账户保险上限初定为50万元人民币。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黄志龙表示,实施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业必须向存款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会增加银行的运营成本,但相对而言内部风控成本将会有所降低,对于储户来说是利好的消息。
某国有银行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储户来说,当前是否利好不能急于判断,但是最大的利好因素则来自利率市场化之后,储户可以自由选择利率较高的银行进行存款。
专家:存款保险制度利于民营资本进入
针对央行将择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一事,记者采访了澳新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刘利刚,他表示,从金融改革的角度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银行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民营资本才能够进入,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才能够退出。从国际领域来看,众多国家皆已建立相关的存款保险制度,1934年成立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被公认是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发展的起点。此后,全球陆续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这项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等金融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十二五”期间需要推进的一系列金融改革直接相关,将为银行业创新提供制度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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