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理财产品咨询和投诉答疑解惑
今天上午,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三位专家针对消费者关于金融理财产品的咨询和投诉等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针对近期出现的较为普遍的“银行存款竟变成保险”的问题,省消协信息部主任王庆敏给消费者提出了诸多建议。
王庆敏分析说,消费者储户到银行以后,误以为银行内工作人员肯定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实际却是保险工作人员,他向储户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以为办理的也是存款,这属于保险公司借用银行的柜台或其他场地,同时实际也在一定程度上窃取了储户对银行的信任。所以保险公司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保险公司有经济指标,是其利益驱使造成的,实际上是银行和保险行业的合作的一种方式。去年11月份,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文,已经命令禁止这种行为,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派人员在保险对消费者进行保险业务,但是处于这种利益,这种情况没有完全杜绝。
因此,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到银行存款应首先明确他是银行的工作人员,还是保险公司的人员;二是储户拿到合同后要看清签的是什么合同;三是往保险公司一般有一个客户回访,客户回访是保险的工作人员向您电话联系,如果发现投保后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来,要求解决;四是《保险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10天的犹豫期。10天合同签订以后,10日内无条件反悔。
案例分析:
网友:去农行存七千元,说存款可以附送一份保险,想用钱的时候还可以贷款出来。现在孩子有病急用钱却取不出钱,存折上没钱了,说是全变成保险了。退保只能退四千多,已支付保费都保不住。找农行和保险公司都不给处理,怎么办?
省消协律师团成员、齐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建中: 你存款我送一份保险,好像天下掉馅饼,但是馅饼从来没有免费的,所以这个仍然是具体工作人员隐瞒了实情,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这里面仍然涉及到银行和保险是两个不同性质的产品东西。银行和保险公司两者经营的办理性质也是不同的,具体的办理这个保险的人员,很可能还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民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要求在从事一切民事活动中诚实,消费者有充分的知情权,银行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如实向客户进行解释,而不允许夸大功能,诱导误导,否则就是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如果已经过犹豫期,确实有证据能够证实可以诉讼。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可以向保监会、银监会投诉反映,银监会、保监会根据调查落实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对银行进行处罚,同时会不会根据有关规定来解决这个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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