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理财的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理财的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理财。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投资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产品余额不得超过5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此次投资品种为银行一年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得涉及证券投资,和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4、投资期限: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买入理财产品时点计算)。
5、投资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结算中心、证券事务管理部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结算中心必须对银行理财实行管理及核算,审计监察部、内控与风险管理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6、信息披露:在上述理财产品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收益情况,如遇变化另行披露。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得产品已支付保费及产品收益。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结算中心、审计监察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严控风险,规范运作。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监察部、内控与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证券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针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第一、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第二、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三、公司理财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6)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一年内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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