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意外险的出现
您对之前购买意外险发生意外后得不到相对赔偿是不是很恼火,如今保险公司对意外险作出了一个新的理赔范围,对这种“新”您还满意吗?保险公司究竟是“新”了哪些?
随着意外险采用新的伤残标准,由于再保险公司方面对意外险的报价出现了上涨,面向个人和团体消费者的保险公司对2014版意外险价格普遍有所上调。毕竟新标准扩大伤残范围,意味着保险公司理赔成本上升。未来意外险定价则可能更多采用市场化机制。
“意外险是不是涨价了?以前我买一份10万元保额的普通意外险,一年保费大概80~100元,现在怎么普遍要120元、130元了?也有几家是100元只能保8万元人身意外身故和伤残责任了?”
元旦假日里,想要为家人挑几份意外险的黎太太给本刊提出了这个疑问,她不能确认,意外险是不是普遍提价了?其实,黎太太的感觉并没有错。
原来,随着2014年1月1日起,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的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正式开始实施,由于此次新标准下意外伤害险的赔偿范围大大扩展,所以不少保险公司推出的2014年新款意外险普遍有所提价。
意外伤残赔偿范围增至281项
2013年6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制定的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发布,已沿用14年之久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自2014年1月1日起被正式废止。
此次“新标准”对人身保险残疾覆盖门类、条目和等级进行了“扩容”。在覆盖范围方面,新标准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烧伤残疾、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面更广;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烧伤等皮肤残疾也纳入了新标准的保障范围。
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原标准为7个伤残等级34项,而新标准则扩展增加至10个伤残等级共281项伤残条目。特别是新增加的原标准未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有100余项,将大幅增加对保险消费者的残疾保障程度。
比如,之前小孩子的股骨骨折就不在意外伤残理赔范围内,新标准实施后,以后若有发生这样的情况是需要赔付的;还有如果按照之前的标准,手部只有手指缺失等情况下才能得到理赔,但新标准实施后,如果是手骨骨折后导致功能性障碍也在理赔范围内。
“新”的意外险为广大购买此类保险的朋友们做出了进一步的保障,扩大了保险理赔范围,同时也是对保险消费者的一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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