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祥和万家两全保险之产品基本信息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祥和万家两全保险之保险责任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1.5倍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豁免保险费的,本公司视同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经交纳。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通过以上对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基本信息、保险责任、产品特色等内容的详细介绍,不难看出,该产品保险责任很全面,选购该产品可以让您的生活更美好。
随着人们对
两全保险产品需求的上涨,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很多产品,其中,
祥和万家两全保险一经上市就受到大家青睐。但有不少人对其并不了解,下面小编将详细介绍一下该产品,供大家参考。
祥和万家两全保险之产品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交。
保险期间:期满型、岁满型。
期满型:15、20、30年;
岁满型:至60、70周岁。
祥和万家两全保险之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满期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
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
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1.5倍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以下二者之和:
① 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②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2.5倍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1周岁,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豁免保险费的,本公司视同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经交纳。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祥和万家两全保险之产品特色
非常价值6合1,完美生活可预期;
生命价值--2.5倍身故全残保障,让您的爱可延续;
财富价值--1.5倍满期生存给付,规划您的未来目标;
健康价值--32种重疾保障及癌症额外保障,为您的健康护航;
尊严价值--60岁且满期可转换
养老年金,保证您的晚年生活品质;
关爱价值--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残
豁免保费,免除您的后顾之忧;
附加价值--延续经典保额分红,双重分红加速您的财富与保障增值。
祥和万家两全保险之案例演示
刘先生30岁,在二线城市的一家私企工作,月收入1万元,妻子29岁,在一家国企工作,月收入5000元,两人刚刚买了新房并喜得贵子,让人十分羡慕。此时,刘先生想到的却是:自己作为家庭的重要经济支柱,万一得了大病或是出了意外,再失去收入,必将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他想先准备一套充足的保障计划,安安稳稳到退休的时候还可以有一笔
补充养老金。
经过对未来风险的充分评估,他妻子为他投保了
新华保险的祥和万家保险计划,成功迈出了财富自由的第一步。
通过以上对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基本信息、保险责任、产品特色等内容的详细介绍,不难看出,该产品保险责任很全面,选购该产品可以让您的生活更美好。此外,大家选购两全保险时,应当多考虑产品的保障功能,下面小编推荐以下几款
两全保险产品,供大家参考。
(重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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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真心128重疾保障计划 |
保障内容: |
*最高可选30万的重疾癌症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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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立刻给付30万元的保险金 |
*增值更给力,满期返还54400元 |
最低每月花:14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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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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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相伴健康保障计划 |
保障内容: |
*重疾保额可以灵活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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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涵盖30种以上的重疾 |
*保费给付 利益固定 |
最低每月花费:8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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