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保险理赔产品五花八门的今天,个人在选购理财保险产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很多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消费者不了解保险理财产品的缺陷而进行非法销售,往往夸大理赔保险产品的投保收益而进行误导投保。截至2012年底,该公司共非法销售理财产品所得10亿余元,涉及客户人数千余名。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以涉嫌“集资诈骗罪”被起诉后,承担应有刑事法律责任。
在保险理赔产品五花八门的今天,个人在选购理财保险产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很多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消费者不了解
保险理财产品的缺陷而进行非法销售,往往夸大理赔保险产品的投保收益而进行误导投保。因此,建议广大消费者不仅多关注理财保险方面的投保常识,还要在选购时注意一些细节问题。
自2010年起,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在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销售寿险产品过程中,指使公司业务员,虚构1年至3年短期保险理财产品,以承诺客户每年6%至12%的固定回报收益为诱饵,擅自将长期寿险产品变造为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大肆对外销售,诱骗客户认购该公司理财产品将资金汇入保险公司,同时对保险公司谎称系代理销售20年期寿险产品保单保费收入,从而自保险公司获取高额代理手续费用于自身挥霍和还本付息。截至2012年底,该公司共非法销售理财产品所得10亿余元,涉及客户人数千余名。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以涉嫌“集资诈骗罪”被起诉后,承担应有刑事法律责任。
投资者在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时,要做到“三查两配合”,具体如下:
1.查人员,买保险时要求销售人员出示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可通过
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对其进行验证。
2.查产品,致电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等方式核实所购买保险产品的真假,不要相信高息“保险”,也不要受“先返息”之类的诱惑。
3.查单证,缴费后要求销售人员及时提供正式保单和保费发票,并认真鉴别
保险单证的真伪:真保单上有保险公司印章且为电脑打印,不应有人为改动、手写的地方。
4.配合做好缴费,消费者所缴保费超过1000元时,应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不要随意将现金交给公司人员。
5.配合做好回访,购买分红、万能、投连等新型保险产品后,积极配合公司回访,遇有疑问及时提出,可要求保险公司指派销售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解释,确保利益不受损害。
如何避免自己掉入理财保险产品的投保陷阱?建议您在投保理财保险产品时尽可能多的丰富自己的投保常识,并且注重正规投保平台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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