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税收健康险 “防癌+重疾”组合搭配投保
近日,多家健康险相关机构收到中国保监会下发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税优健康险产品设计思路,提出对带病投保的投保人不得拒保的要求,并表示防癌险与重疾险组合投保才更有效。
可能采用万能险账户形式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税优健康险产品设计思路,即“供纳税人个人购买的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应当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中端医疗+个人账户积累’两部分责任。个人账户积累可用于退休时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如长期护理保险等)支出。中端医疗保险要与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主要补偿在职纳税人群的中端医疗费用保障”。
就具体的“中端医疗保险”保费细节,《征求意见稿》规定,“该保费比例的20%应作为健康管理支出,健康管理费用支出视同理赔支出,而中端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若低于这项指标,则差额部分平均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此外,《征求意见稿》里规定:“中端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5万元人民币,终身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中端医疗保险设置有年度免赔额,16?40周岁的被保险人为3000元,41?50周岁的被保险人为5000元,51?65周岁的被保险人为10000元”,这一部分同样值得关注。
整体来看,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税优健康险产品的设计还是比较复杂。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 “中端医疗+个人账户积累”这样的的产品责任还是比较合理的,一方面,该设计不会对现有的健康险市场造成大的冲击;另一方面,通过强调对医疗费用的补偿,真正满足老百姓需求,同时又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社保项目配合,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带病投保” 更具社会公共属性
此次《征求意见稿》指出,未来设计的税优健康险将遵循“保障为主、合理定价、微利经营”的原则。同时,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对所有投保人公平对待,不得因投保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目前,商业医疗、健康类保险产品通常会对带病投保人拒保,或者投保人患病后第二年不能续保,或者对既有疾病部分做出除外责任、加费等处理。而为了鼓励保障型业务的发展,《征求意见稿》突破了民商法的缔约自由原则,更像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保险。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阎建军认为,强制承保可能会带来逆向选择,比如一个健康险公司经营非常好,带病投保人都愿意来,赔付率上升可能导致亏损;反而经营不好或者服务不好的公司,带病投保人不愿意来投保,赔付率可能低并且利润高。部分保险公司经营中可能会想办法规避或者推诿高风险人群,打擦边球。希望在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时,增加配套措施,解决强制承保带来的逆向选择问题。
此外我们看到,《征求意见稿》规定,“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虽然可投保人群范围很宽泛,只要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都可以比较方便地操作投保事宜享受保费税前列支优待,但对于大量没有单位的自由职业者、失业者购买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时,如何落实税收优惠,仍然是个问题。
“防癌+重疾”:组合投保更有效
防癌险费率低但保障单一,重疾险保障范围广但费率会高不少,不妨通过组合投保的方式,让其发挥各自的优势,令每一分保费支出获得最有效的保障。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数据显示,到2020年前,全球癌症发病率将增加50%,即每年将新增1500万癌症患者,而且,全球20%的新发癌症病人在中国。
尽管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大多数癌症不再是“不治之症”,但癌症的治疗却是一场体力和家庭财力的“持久战”,面对这个巨大的潜在风险,“防癌”的家庭财务准备显得非常必要,在这个“谈癌色变”的时代,防癌险逐渐为不少消费者所接受。
那么,如果已经购买了防癌险,是否还要选购重疾险呢?如果防癌险和重疾险都还没有购买,该怎么安排更合理呢?
防癌险:低费率单一保障
所谓防癌险,是指专门针对肿瘤疾病的保险产品。
相对于保障范围更广的重大疾病保险,可以单独购买的防癌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优势。
一方面,防癌险相对同类型的重疾险,无论是消费型对消费型,还是储蓄型对储蓄型,防癌险的费率比重疾险都便宜得多,毕竟防癌险保障范围只针对癌症,比之重疾险要窄不少。比如,30岁女性投保太平人寿“全无忧”终身防癌疾病保险,选择20年分期缴费,恶性肿瘤保额10万元,原位癌特别保险金2万元,每年保费仅需1000元左右,其费率大约仅为同样终身型重大疾病险的1/4~1/5。
其次,防癌险作为专门针对肿瘤疾病的保险,不少产品在提供各类恶性肿瘤保障的基础上,另外还可以提供原位癌保障,这一点也弥补了传统上重大疾病保险无法保障原位癌等初期大病的不足。当然,现在市场上不少重大疾病险也已经将原位癌等疾病纳入了保障范围,多数会将原位癌等单列一个“轻症”保障项目。
防癌险虽然保障责任简单明晰,费率也比较低廉,但其还是有一定的“先天缺陷”。虽然根据各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理赔数据,以及卫生医疗部门的数据来看,癌症的发生率在所有大病中的占比大约为60%左右,但毕竟还有40%的重大疾病并不能被纳入恶性肿瘤范围,所以防癌险的保障范围还是偏窄了些。
因人而异 按需选择重疾保障
无论消费者要选择防癌险还是重疾险,都应该从自身的经济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实际需求出发,进行综合的考量与判断。
如果比较年轻,比如20来岁,或是保费预算有限,最看重保险的保障功能,可以考虑直接购买纯保障型的防癌险产品,用最小的支出换最大程度的保障;如果已经超过35岁甚至年纪更大,经济条件不错又希望能够有效保障可能面临的各类大病风险,那么不妨选择保障范围更全面的重疾险。
组合搭配:更划算更有效
实际上,关于到底选择防癌险还是重疾险,太平人寿的健康险专家还给广大读者朋友提供了一个小窍门。那就是,既然防癌险和重疾险各有优劣,为何不选择将两者进行组合搭配,令每一分保费支出获得最有效的保障呢?
比如,北京一位30岁女性Anna,月收入为20000元,她为自己设定的重大疾病方面的保费年预算为15000元,如果全部选择综合重大疾病险(终身型,20年缴费),大概只能购买30万元左右的保额。为了获得更有效的保障,她可以为自己购买50万元基本保额的防癌险和20万元基本保额的重疾险,那么,不仅总的有效保额提高了,而且能兼顾发病率最高的癌症保障和其他各类重大疾病保障,何乐而不为呢?
针对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防癌险加重疾险不仅提高了有效保额,而且还能兼顾发病率最高的癌症保障和其他各类重大疾病保障,简直是鱼与熊掌兼得了。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