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人寿爱鑫利分红型年金条款简介与案例演示
爱心人寿爱鑫利保什么?
生存年金
自合同的第6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含)时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年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期间届满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身故时下列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并扣除已给付的生存年金后的余额;
(2)合同的现金价值。
爱心人寿爱鑫利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案例演示
甲先生,45岁,为自己投保了《爱心人寿爱鑫利年金保险(分红型)》,一次交清保险费1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为86420元,保险期间为10年。生存年金、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甲先生本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指定为儿子小甲。在接下来的岁月中,甲先生将获得如下保障:
生存年金:从第6个保单周年日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若甲先生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其本人在该保单周年日将获得生存年金8642元,合同继续有效。
满期保险金:若甲先生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其本人将获得满期保险金86420元,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甲先生在第8个保单年度末不幸身故,身故时保险公司已给付2次生存年金,共计17284元,身故时已交保险费100000元,扣除17284元后的余额为82716元;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为88210元,则其儿子小甲将获得88210元的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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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网小结
保险是一份超长期的投资。时间会穿越几个不同的经济周期,有高利率时期,也有低利率时期,它的收益不会达到大牛市那样超高的收益。但能在低收益环境能保证客户获稳定的收益,这种稳定性是其他的投资很难做到的,也是年金保险独特的优势所在。爱心人寿爱鑫利这款分红型年金保险提供生存年金,期满可领取满期金,还有身故保障。对于投保人来说,这款产品不仅可以带来理财收益,还有人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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