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如意倍致,阳光如意倍致年金收益计算,10万收益明细
阳光人寿如意倍致年金保 险计划怎么买?投保规则设计
【产品组合】
主险一:阳光人寿如意倍致年金保 险
主险二:阳光人寿臻爱年年终身寿 险(万能型)
【投保须知】
交费期间:主险一是趸交或3/5年交,主险二趸交或追加或转入
保险期间:主险一保10年或15年,主险二保终身
犹豫期:15天,犹豫期内退保没损失
二、阳光人寿如意倍致年金 险怎么样?保什么?条款解析
【主险一】
1、特别生存金:第5年仍生存,领一笔20%已交保费。
2、生存年金:第6年开始,至满期前一年,每年领一次9%*总保费。
3、满期保险金:合同期满,被保人仍生存,一次性给付100%基本保额作为满期金。
4、身故保险金:按以下二者较大者理赔
①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合同现金价值。
【主险二】
1、因意外伤害身故,按以下二者较大者理赔:
①(累计总保费-累计已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系数;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
给付系数:
未满18周岁,100%;
18-40周岁,160%;
41-60周岁,140%;
61周岁(含)及以上,120%
2、非意外身故的,按以下二者较大者理赔:
①(累计总保费-累计已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被保人身故之日前90日内累计净増加的保费)*给付系数+被保人身故之日前90日内累计净増加的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90日内累计净增加的保险费”的数额指您于被保睑人身故之日前90日内累计交纳的保费与追加保险费之和减去您于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90日内累计已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后的数额,若该数额小于零则取零。
图片来自摄图网
阳光人寿如意倍致年金保 险计划可以领多少钱?10万收益多少?
我们以40岁阳先生为例,单独投保主险一《阳光人寿如意倍致年金 险》,年交保费10万,交3年,共30万,保10年,基本保额190660元,阳先生的保险利益如下:
41周岁,现金价值71900元,身故保险金10万。
42周岁,现金价值172080元,身故保险金20万。
43周岁,现金价值283540元,身故保险金30万。
44周岁,现金价值296290元,身故保险金30万。
45周岁,特别生存金6万,现金价值249620元,身故保险金309620元。
46周岁,生存年金27000元,现金价值233870元,身故保险金260870元。
47周岁,生存年金27000元,现金价值217440元,身故保险金244440元。
48周岁,生存年金27000元,现金价值200270元,身故保险金227270元。
49周岁,生存年金27000元,现金价值182360元,身故保险金209360元。
50周岁,满期保险金190660元,现金价值190660元,身故保险金190660元。
如果阳先生有附加臻爱年年万能账户:
可以把上述特别生存金、生存年金和满期保险金,都转入阳光臻爱年年终身寿险账户,享受第二份收益,保底2.5%,当前最新结算利率4.8%的万能账户,享受利滚利,与寿命等长,终身增值,终身财富增涨。
备注:上述4.8%结算利率来自阳光人寿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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