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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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承保年龄:28天-65周岁
保障时间:终身
缴费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自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生存保险金。
特别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5个、第6个、第7个及第8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在第5个、第6个、第7个及第8个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所交保险费减去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及特别生存保险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案例:
王先生为妻子李女士(30周岁)投保平安盛世鑫享年金保险,基本保险金额 10000 元,选择的交费期间为10年,交费方式为月交,月交保险费1500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生存保险金:10000元x50%=5000元(每年)
特别生存保险金:10000元x50%=5000元(每年)
1、领取时间早
平安盛世鑫享年金险从第5个保单年度就开始领取生存金,生存金每年返还保额的50%。
2、特别生存给付
第5个、第6个、第7个及第8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额的5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3、保单可贷款
如果急需资金周转,可以贷款保单的现金价值,最多可贷现金价值的80%,现金灵活使用。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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